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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京禁企業拒招、解聘重疫區勞工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日表示,北京市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不得發布拒絕招錄疫情嚴重地區勞動者的招聘信息,各類用人單位不得以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為由拒絕招用相關人員。同時,對因疫情導致勞動者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用工。

中新社報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該局與北京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在力保重點企業用工、實施援企穩崗政策、抓好重點群體就業等方面推出多項政策舉措。

「通知」指出,從2020年春節起到2020年2月9日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北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符合借款人條件的,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辦理貸款擔保和貸款發放相關手續。與此同時,用人單位招用北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發放不低於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通知」表示,要引導農民工等返崗勞動者分批返京。在提供就業服務過程中防止就業歧視,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不得發布拒絕招錄疫情嚴重地區勞動者的招聘信息。用人單位不得以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為由拒絕招用,對因疫情導致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者,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用工。

此外,「通知」表示,要加大網路招聘會、遠程面試和在線職業指導力度,積極推行網上服務,減少非必須的現場辦公,避免人群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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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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